我国质量新闻网音讯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的规则,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、修建装饰装饰用到的资料、食物、农业生产资料、工业生产资料等28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检查。
本次共检查了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湖北等10个省、直辖市30家公司制造的30种铣床、钻床产品,包含升降台铣床、摇臂铣床、床身式铣床、深孔钻床、立式钻床、台式钻床、铣钻床、摇臂钻床8种类型。
本次检查根据《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能方面的要求》GB15760-2004、《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:通用技能条件》GB5226.1-2008等规范的要求,对铣床、钻床产品的维护联合电路、环绕与卷进风险、电动机过热维护、电击防护、电源开关、动作实验、防护设备、防松设备、飞溅、过电流维护、机械过载维护、夹持设备、紧迫中止、精度、绝缘电阻实验、联锁设备、耐压实验、起动、渗漏、中止、温度温升、限位设备、噪声等23个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检查发现有3种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,涉及到紧迫中止、飞溅、电源开关、过电流维护、精度、电动机过热维护项目。